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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大表现 凸现广州海事局2008年船舶检验质量检查活动显著成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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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广州海事局 2008-08-0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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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海事局2008年船舶检验质量检查活动自5月5日开始,分别为自查、设点检查、监督检查、总结提高阶段,通过船检处及各船检所的共同努力,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。8月6日上午,广州海事局2008年船舶检验质量检查活动总结会议在局机关10楼会议室召开,肖明副局长、船检处、各船检所(站)共13人参加了会议。会议通过分析总结了今年检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,并归结出凸现2008年船舶检验质量检查活动显著成效的三大表现。
表现一:全体人员质量意识明显提高 通过自查活动,广州局 船检处全体人员认真对照船检制度,审视船检工作落实制度的情况,克服不足,改进提高。全处人员参与了体系外审,进一步熟悉掌握船舶法定质量管理体系(2.0版)的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及工作文件。通过上述活动,全处人员质量意识、源头把关意识有了明显提高,工作更加注重以“质量第一”为目标。 表现二:在建船舶检验质量明显提高 通过有效执行船检体系文件、自查在建船舶,省局的监督检查、内部交叉验证等一系列措施,广州局船检处在建造船舶均具备审批图纸、主尺度、总布置、载重线与图纸相符;板材使用船用钢板,旧设备、旧材料严禁装船;机舱、厨房防火分隔情况与图纸相符;装配、焊接工艺质量较高。 表现三:发挥广州分局船检工作示范带头作用 首先,广州局船检处派员参加由省局组成的验证组对清远、韶关两分局的建造船舶进行了下水前验证和完工时验证工作。派出人员按照广州局提出的“四相符”(规范、图纸、实船、证书四相符)的目标,工作踏实严谨,对实船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的意见,把广州局的一些好的做法向兄弟局介绍。 再者,按照省局要求,广州局船检处组织人员编写了船舶建造现场检验的具体要求,包括《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要求项目表》、《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》及《建造检验进度表》等。 最后,受省局委托,广州分局承担了建造检验主要检验项目的检验指南的编写工作,争取8月份完成初稿,为促进了省局辖区建造检验工作规范化作出贡献。 |